入館拍攝服務之種類、對象、時段、區域與申請如下:
入館拍攝服務之種類 |
入館拍攝服務之對象 |
入館拍攝服務之時段 |
入館拍攝服務之區域 |
入館拍攝服務之申請 |
校務/課程研究 |
1.因(1)校務需求、(2)課程報告或(3)學術專業研究需要之本校教職員師生。 2.同一課程或研究至多5人入館拍攝。 |
1.本館公告之開放時間內。 2.本校學士班期中及期末考試,與其前1週不開放拍攝。 |
1.本館開放讀者使用區域。 2.2樓藝文展覽區與6樓校史館,以本館公告開放時間為限。 |
1.申請人應於入館拍攝3日前完成:自本館官網下載申請表填妥後,以電子郵件(lib3@mail.ntpu.edu.tw)、親自送達或傳真(02-2671-5616)向本館申請,經本館通知核准後,進行入館拍攝。 2.申請人若因故無法入館 拍攝時,其應於入館拍攝2日前通知本館取消或變更。 |
校友婚紗 |
1.婚紗新人之一為本校畢業校友或現職教職員工生。 2.同一校友婚紗含工作人員至多5人入館拍攝。 |
1.本館開館日之週一至週五9時至16時。 2.本校學士班期中及期末考試,與其前1週不開放拍攝。 |
1.本館開放讀者使用區域。 2. 2樓藝文展覽區與6樓校史館,以本館公告開放時間為限。 |
1.申請人應於入館拍攝7日前完成:自本館官網下載申請表填妥後,以電子郵件(lib3@mail.ntpu.edu.tw)、親自送達或傳真(02-2671-5616)向本館申請,經本館通知核准後,進行入館拍攝。 2.申請人若因故無法入館 拍攝時,其應於入館拍攝2日前通知本館取消或變更。 |
影視拍片 |
1.非屬本要點 規定校務/課程研究與校友婚紗之影視拍片者。 2.同一影視拍片工作人員至多60人入館拍攝。 |
1.本館開館日之週日9時至16時。 2.本校學士班期中及期末考試,與其前1週不開放拍攝。 |
本館1樓多媒體及閱報區、2樓藝文展覽區及學習共享區與思巢、5樓、6樓校史館之各讀者使用區域。 |
1.申請人應於入館拍攝7日前完成:自本館官網下載申請表(另含入館拍攝計畫書)填妥後,以電子郵件(lib3@mail.ntpu.edu.tw)、親自送達或傳真(02-2671-5616)向本館申請(並同時應完成依國立臺北大學總務處規定戶外拍攝收費之申請),經本館通知核准後,進行入館拍攝。 2.申請人若因故無法入館拍攝時,其應於入館拍攝2日前通知本館取消或變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