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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館拍攝

入館拍攝服務之種類、對象、時段、區域與申請如下:

入館拍攝服務之種類

入館拍攝服務之對象

入館拍攝服務之時段

入館拍攝服務之區域

入館拍攝服務之申請

校務/課程研究

1.因(1)校務需求、(2)課程報告或(3)學術專業研究需要之本校教職員師生。

2.同一課程或研究至多5人入館拍攝。

1.本館公告之開放時間內。

2.本校學士班期中及期末考試,與其前1週不開放拍攝。

1.本館開放讀者使用區域。

2.2樓藝文展覽區與6樓校史館,以本館公告開放時間為限。

1.申請人應於入館拍攝3日前完成:自本館官網下載申請表填妥後,以電子郵件(lib3@mail.ntpu.edu.tw)、親自送達或傳真(02-2671-5616)向本館申請,經本館通知核准後,進行入館拍攝。

2.申請人若因故無法入館 拍攝時,其應於入館拍攝2日前通知本館取消或變更。

校友婚紗

1.婚紗新人之一為本校畢業校友或現職教職員工生。

2.同一校友婚紗含工作人員至多5人入館拍攝。

1.本館開館日之週一至週五9時至16時。

2.本校學士班期中及期末考試,與其前1週不開放拍攝。

1.本館開放讀者使用區域。

2. 2樓藝文展覽區與6樓校史館,以本館公告開放時間為限。

1.申請人應於入館拍攝7日前完成:自本館官網下載申請表填妥後,以電子郵件(lib3@mail.ntpu.edu.tw)、親自送達或傳真(02-2671-5616)向本館申請,經本館通知核准後,進行入館拍攝。

2.申請人若因故無法入館 拍攝時,其應於入館拍攝2日前通知本館取消或變更。

影視拍片

1.非屬本要點  規定校務/課程研究與校友婚紗之影視拍片者。

2.同一影視拍片工作人員至多60人入館拍攝。

1.本館開館日之週日9時至16時。

2.本校學士班期中及期末考試,與其前1週不開放拍攝。

本館1樓多媒體及閱報區、2樓藝文展覽區及學習共享區與思巢、5樓、6樓校史館之各讀者使用區域

1.申請人應於入館拍攝7日前完成:自本館官網下載申請表(另含入館拍攝計畫書)填妥後,以電子郵件(lib3@mail.ntpu.edu.tw)、親自送達或傳真(02-2671-5616)向本館申請(並同時應完成依國立臺北大學總務處規定戶外拍攝收費之申請),經本館通知核准後,進行入館拍攝。

2.申請人若因故無法入館拍攝時,其應於入館拍攝2日前通知本館取消或變更。

上架者:國立臺北大學圖書館(02)8674-1111 轉 68351~68352 發布日期:2022-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