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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大學圖書館校外人士服務要點

102年12月25日圖書館館務會議通過

103年4月25日圖書館館務會議通過

104年9月23日圖書館館務會議通過

105年5月12日圖書館館務會議通過

111年12月21日圖書館館務會議通過

 

一、國立臺北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 為保障本校教職員工生使用圖書館之權益,並服務校外人士入館利用

       圖書資源,特訂定「國立臺北大學圖書館校外人士服務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凡年滿十八歲或經專案申請之校外人士可憑本人附照片之中華民國身份證、駕照、健保卡(外籍人士憑護

       照或居留證),於服務台換取臨時閱覽證入館。未攜帶上述證件,本館得拒絕其入館。

三、本館閱覽席位有限,採同一時段校外人士進館人數限制,超過一定人數,必須等待已入館者出館後,始得

       入館。事先申請徵得本館同意之團體不在此限。

四、團體參觀應事先申請,於約定之時間入館參觀。

五、本館館藏資料,歡迎校外人士閱覽及使用,惟不得外借。

六、校外人士可使用開架館藏、公播版視聽資料以及一樓資訊檢索區。

七、持臨時閱覽證入館之讀者須同意本館以「訪客管理系統」建檔管理並受每日入館限額限制。離館時需繳

       臨時閱覽證,逾期未繳回者,處以一日新台幣十元之滯還金,按日累計;該證折損或遺失者,須另繳交工

       本費新台幣二百元。逾期未換回之各種身分證件,本館不負保管之責。

       臨時閱覽證限換證本人當次使用,不得冒用、轉借、交換或複製,否則停止入館權六個月。

八、校外人士入館參觀、使用館藏資源、設備及空間,應遵守各項規則並共同維護閱覽環境品質,如有違反相

       關規定或影響其他讀者之行為,停止其入館權一個月。經本館認定之重大違規情事者,為保障師生權益,

       本館有權拒絕其入館。

九、本要點經圖書館館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上架者:閱覽組(02)8674-1111 轉 68351~68352 發布日期:2021-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