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3月1日圖書館館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111年10月5日圖書館館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一、國立臺北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國際會議室,作為會議及國際交流借用,為加強國際會議室管理與維護,特訂定本要點。
二、借用對象:以校內行政單位或學術單位等辦理國際交流活動、研討會、教育訓練或校級會議為原則,且使用視訊設備者,須至少參與國際事務處辦理之教育訓練一次方可借用,不提供校外人士借用。
三、借用時段:以圖書館學期間開館日週一至週五9:00-17:00、寒暑假開館日週一至週五9:00-16:00為原則。
四、借用方式:共設置45席位,請於14日前填寫「國立臺北大學圖書館國際會議室借用申請表」向圖書館提出申請為原則,並經圖書館及國際事務處核准後,方可借用。
五、借用應遵守規定
1.借用單位需負責場地之清潔維護與設施完好,並注意用電安全,如有不當使用至設施損壞,照價賠償修復。
2.借用單位需負責與確保活動佈置與活動內容不影響公共安全,並禁止堆放雜物影響逃生出入口動線。
3.借用單位經核准使用後,如因故不使用,應於活動前2天通知本館取消借用。
4.學校如有重大活動或緊急需求,本館有權作適度調整,借用單位應予配合。
六、入館者需遵守本館相關規定,若有違反相關規定且不受勸導者,本館得當場取消該次入館使用之權益,並列入本館日後借用准駁之參考。
七、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館相關規定辦理。
八、本要點經圖書館館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